聚焦经营主体需求、结合当地实际,各地税务部门也创新推出了多项企业注销“增值化”服务举措。在河南,郑州市税务局依托4大类37项智能注销数据模型,打造基础事项自动分析、重点线索人工介入的注销服务方式,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注销服务;在湖北,十堰市税务局创新推出注销风险“预诊”服务,通过探索建立“‘智税星’全景式税收风险提示提醒模型”,对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税款缴纳等18项注销审核风险要点逐项扫描“预诊”;在山东,青岛市北区税务局在社区网格服务站、楼宇会客厅及产业园区等涉税场景开展“流动式”服务,推动6大类27项“定制化”业务服务端口下沉。
王南湜指出,所有的哲学问题,无论中西,归根到底都是对于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或人在世界之中存在方式的探究与说明。只要世界仍处在现代化进程之中,我们所共同面临的问题仍然是在科学技术所推动的现代世界中人们当如何应对之问题。但当如何应对之前提乃是对现时人们的现实处境有一个真实的描绘。人既是世界之中的一“物”,复又不满足于作为“物”的存在,而要活成不同于“物”的存在。
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